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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杨三姐”民告官的战斗已打响了,南京市鼓楼区房产局侵害群众利益的联合调查

2021-06-24 来源:江苏经济新闻网







近日,北京法治报道、中国法治法务部等多家媒体,不断收到南京市春常在宾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娟——当代“杨三姐”投诉状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野蛮施工中,损坏了春常在宾馆的经营住房,并因官僚腐败而淡然处之,推诿扯皮,造成宾馆停业,经济损失惨重……根据中纪委文件“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中国法治法务部记者,律师在宁明查暗访,联合调查后认为:春常在宾馆法人徐娟告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08年9月2日,南京春常在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常在宾馆”)经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103号。2017年12月3日,南京市鼓楼区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鼓楼区征收办公室)对中央北路101号房屋实施征收拆除时,导致与拆迁房屋相邻的“春常在宾馆”经营场所房屋出现严重损害,被迫停止经营……。事发后,法人及员工多次找鼓楼区政府、房产局等有关部门要求解决问题赔偿损失,政府部门官官相护,踢皮球拖沓懒散,光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实际问题。


2018年1月5日,江苏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接受鼓楼区征收办公室委托,对“春常在宾馆”经营场所房屋的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认定“拆迁工程施工对春常在宾馆产生一定影响”的结论,建议对相关部位予以修复。鼓楼区征收办公室按检测报告建议,安排了修缮施工单位进行了修复。2019年5月13日,在经鼓楼区消防大队及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备案后,“春常在宾馆”重新对外营业。自“春常在宾馆”经营场所房屋出现损坏之日至重新经营期间长达17个月零6天。因停业时间较长,客源流失严重。“春常在宾馆”恢复营业后长期无法实现盈利。修缮房屋施工期间,“春常在宾馆”营业损失高达4993542元,同时“春常在宾馆”为修缮房屋而清退了承租一楼商铺的经营户、终止二楼装修工程合同等,向经营户及装修队支付了赔偿费用920000元,上述两项金额合计高达5913542元。“春常在宾馆”系微型企业,在遭受野蛮施工破坏,导致宾馆长期无法实现盈利却又额外承担巨额损失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社保缴费压力重,困难苦不堪言……。



“春常在宾馆”房屋出现损坏停业后,始终与鼓楼区征收办公室就经营场所房屋损坏后的加固、损失赔偿等事宜,通过邮件、电话或现场反映等形式进行沟通,如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9月12日向鼓楼区委、区政府领导寄送了书面申请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领导也曾在2020年10月14、15日和11月初三次约谈“春常在宾馆”,但受害方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商谈地点后,房产局却又以主要领导有事无法面谈而打发“杨三姐”回去等通知……。鼓楼区征收办公室被撤销后,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作为行政机关承继了原鼓楼区征收办公室相关权责。因“春常在宾馆”合法权益迟迟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故“春常在宾馆”向信访部门递交了信访材料,希望南京市鼓楼区往房保障和房产局能够在上级部门的督促下,合法合规向“春常在宾馆”进行赔偿。“春常在宾馆”在通过协商、信访均无法维护权益时,不得已于2021年1月5日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向“春常在宾馆”赔偿相应的损失。但让“春常在宾馆”无法理解的是,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竟然罔顾事实,矢口否认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否认对房屋实施了加固工程,逃避赔偿责任百般抵赖……。当代“杨三姐”认为,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理应遵照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履行自身职责,对“春常在宾馆”的损失予以全额赔偿,以发扬我党“损坏东西要赔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2018)72号文《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就有《关于对春常在宾馆楼顶平改坡的请示》相关主要领导均作了批示。鼓楼区房产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3号从关于对春常在宾馆楼顶平改坡的请示中就有春常在宾馆已提出要求赔偿长期停业造成的损失。事实证明,早在2017年12月南京市鼓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就提出了《关于春常在宾馆南侧墙体处置方案》。针对春常在宾馆老板——当代杨三姐状告南京鼓楼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民告官一事,左笔钱诗贯撰写了《群众利益收到伤害,政府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南京市鼓楼区房产局赔偿春常在宾馆损失的法律依据》……由此引发,对于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南京市鼓楼区原房产征收管理办公室及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要进行专项整治、雷霆万钧、重拳出击、刻不容缓!唯有如此,许多长期困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平民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能进一步增强…… 曾记否?万恶的旧社会“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农村妇女“杨三姐”为了公平正义,不怕贪官污吏的打击报复,不顾生命危险,多次去县衙,州府、京城告状,终获胜诉。而今天中国的法治已逐步健全,尤其是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要求“让每一位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体会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当今“杨三姐”民告官的战斗已打响了……我们深信南京市中级法院,鼓楼区人民法院定能秉公执法,明镜高悬!依据民法,民事诉讼法及《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二十条宣判民告官胜诉!被告鼓楼房产局必须依法赔偿春常在宾馆的一切经济损失,以示法律的公平公正,人民的利益不可侵犯!

(转载中国新经济观察 孙鸣远 主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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