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孙敬龙2014年1月1日从南京荣顺精细化工厂以人民币几十万元的价格购得位于湖熟街道和进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原南京荣顺精细化工厂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设施的所有权益,一直居住、使用至今。
2019年4月许,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称:因宁杭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需要,对湖熟街道和进社区部分企业实施搬迁,实施“协议搬迁”。孙敬龙所拥有的上述财产便在实施搬迁范围内。
江宁区湖熟街道办事处、拆迁公司对孙敬龙的上述房产面积进行了丈量,就拆迁补偿利益,双方多次谈判未果。2020年5月,在谈判过程中,孙敬龙的几百棵树木被湖熟街道村建所、拆迁公司强制砍伐。孙敬龙报警后,湖熟派出所接警联系了湖熟街道村建所负责人、湖熟街道张昌鸿副主任、南京昊天路桥负责人陈然,表示负责协调此事。但至今,孙敬龙树木被砍伐事宜一直未给予妥善处理。
孙敬龙根据谈判过程中湖熟街道办事处、拆迁公司的态度预料到,如果谈判不成自己的建筑物可能被强拆。为减少财产损失,保障人身安全,两次到江宁区信访局反应情况,信访局工作人员答复称,湖熟街道不可能强拆,也不敢强拆。
孙敬龙于当日约8时许,拨打110报警,派出所并未及时出警,约在8时40分许电话回复:是政府强拆,我们公安管不了。孙敬龙在9时30分许,来到江宁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正在实施的强拆行为,信访局回复:他们正在跟湖熟街道办事处沟通是否发生了强拆事件,确认发生后,他们表示无能为力。
在一份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办)承办文件回复单中,笔者看到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答复:在书面征得该项目4户企业同意协议搬迁的基础上,参照江宁政规发(2016)2、3号文先行启动协议搬迁。湖熟街道办事处作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层政府组织,不依法依规行使职能,相反,采取“强盗”手段,蛮横无理的进行强制拆迁行为。不仅于法无据,也违背上级职能部门的批复。
孙敬龙表示,自己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在面对财产受到人民政府破坏的情况下想问——政府强拆谁能制止?谁来监管?谁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