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新闻网南通2月5日电 (记者王继亮)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5日发布通报,4日下午14时许,崇川区学田南路一店铺老板葛某某(男,51岁,南通通州人)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施某等人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殴打施某致头部轻微伤,已被该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抗击疫情,需要你我齐心协力,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任何违反政府防疫决定命令,触犯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2020-02-06 来源:江苏经济新闻网
江苏经济新闻网南通2月5日电 (记者王继亮)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5日发布通报,4日下午14时许,崇川区学田南路一店铺老板葛某某(男,51岁,南通通州人)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施某等人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殴打施某致头部轻微伤,已被该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抗击疫情,需要你我齐心协力,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任何违反政府防疫决定命令,触犯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