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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涟水:畅通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神经末梢”

2019-12-25 来源:江苏经济新闻网

涟水县高沟镇胡窑村村民刘红英因外出打工,2003年开始承包地由同村的一户亲戚代耕代种。2005年,刘红英打工回来后想拿回这块土地耕种,却遭到了拒绝,由此,两家产生纠纷。在涟水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今年8月,刘红英2.2亩的承包地终于“失而复得”,双方也结束了这段僵持了14年的纷争。

土地矛盾跨度时间长、调处难度大,纠纷调处往往让当事人双方都身心俱疲。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土地惠农政策的不断推出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去不要承包地的农民相继回村索要以前的承包地,矛盾纠纷日趋增多。涟水县积极探索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新路径,率先建成全市首家实体化运行的土地矛盾调解仲裁庭,在全省率先建成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县镇村组四级调解仲裁体系,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方案”。

该县四级调解仲裁体系中,县级设立纠纷仲裁委员会并建成调解仲裁庭,镇(街道)建立纠纷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建立纠纷调解小组,村民小组建立纠纷协商会,实行“逐级调处、四级联动”。“村民小组是化解纠纷的重要环节,80%以上的矛盾在村组得到了妥善化解。”涟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薛必文介绍。

“这块地一直是老父亲在种。现在,老人过世了,凭什么就是你的?”石湖居委会土地纠纷议事室里,李军、李兵兄弟俩争得面红耳赤。“兄弟同根,本应平分,但老大常年在外打工,对老父亲照顾少……”经过“五老”调解员汪成林的耐心劝说,兄弟俩情绪趋于平静。

“土地纠纷不可能每件都走法律程序,但又必须要化解。”石湖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张福明说,针对老大难问题,居委会每个村民小组都设立了土地纠纷议事室,请来老党员、老长辈组成“五老”调解队伍,汪成林就是其中一员。“农村讲人情,我们人熟、地熟、情况熟,各家都给面子,事情好办。”汪成林说。

“自从四级调解仲裁体系形成以来,老百姓有了自下而上解决土地纠纷的有效途径。”作为全县57名调解仲裁员中的一员,陆云惠担任乡镇司法所长多年,“我们进村入户‘流动调解’,减少了矛盾,也让村民们在家门口握手言和,很有意义。”他说。

调解仲裁体系运行以来,涟水县共调解土地纠纷389件,矛盾纠纷减少了三成,促进了邻里和谐、乡风文明。

■融媒体记者 刘 华 杨 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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