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新闻网扬州8月26日电(张玉峰)26日,宝应警方发布一起情况通报称,交警大队安宜中队辅警朱书兵违反着装管理规定,在工作中穿着带有“警察”袖标的服装,决定免去其辅警分队长职务。
通报显示,8月25日,交警大队安宜中队民警潘锡麟带领辅警朱书兵,对白田路沿线机动车违停进行抓拍。13时10分左右,辅警朱书兵张贴违停告知单时,受到群众质疑并被拍摄视频上网转发。视频中群众提出多个问题,一是辅警有没有执法权,二是辅警能不能贴罚单,三是辅警为什么穿着警察制服。
针对“辅警有没有执法权”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交通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权,但可以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等。
针对“辅警能不能张贴罚单”的问题:辅警朱书兵采集机动车违停信息后,张贴的是“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罚单,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采集违停信息、张贴违停告知单是辅警的职务行为,但是对违法停车的依法处理工作必须由民警完成。
针对“辅警穿着警察制服”的问题:辅警朱书兵穿着带有“警察”袖标的服装,违反了着装管理规定,交警大队决定免去朱书兵辅警分队长职务,并扣发两个月考核津贴,同时责令安宜中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着装,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宝应警方表示,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